上海登报热线:400--638--9568
上海日报登报中心提供各类登报服务,包括遗失声明、公告、注销公告等。以下是相关业务的办理指南和注意事项:
一、登报业务范围
1. 遗失声明
证件类:身份证、营业执照、公章、、等。
文件类:合同、房产证、、资格证等。
其他:物品遗失(如支票、存折)等。
2. 公告类
企业公告:股权变更、清算公告、减资公告等。
个人公告:债权债务、离婚声明、遗嘱公示等。
公告:起诉状副本、开庭通知等。
3. 其他服务
注销公告(公司、个体工商户)。
迁址通知、更名声明等。
二、办理流程
1. 准备材料
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声明/公告内容(需明确具体信息,如证件号码、遗失物品特征等)。
2. 上海日报提交申请,在线支付费用。
电话咨询:021 6351xxxx(建议提前确认所需材料)。
3. 审核与刊登
内容审核通过后,一般1 3个工作日内见报(具体时间根据报纸排期)。
可选择刊登日期(如急需可加急处理)。
三、费用参考
按字数/版面收费:通常200 500元不等,具体取决于声明篇幅和报纸版面(如《上海日报》市级报纸费用高于区级)。
加急服务:额外收取加急费(约30% 50%)。
:可开具,需提供信息。
四、注意事项
1. 内容规范
遗失声明需注明“遗失作废”字样,避免法律责任。
企业公告需加盖公章,确保法律效力。
2. 法律效力
部分公告(如注销、债权债务)需连续刊登多次(通常3次以上),具体以相关部门要求为准。
3. 保存报纸
刊登后建议保留至少2份报纸原件,用于后续补办手续。
五、常见问题
Q:外地证件能否在上海日报登报?
A:可以,但需确认补办单位是否认可上海媒体(一般全国性证件通用)。
Q:登报后如何领取报纸?
A:可选择自取或邮寄(到付)。如需进一步帮助,建议直接联系登报中心确认最新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