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从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代理记账,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真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商标代理,知识产权服务,版权代理,科技中介服务,税务服务,资产评估,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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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名称到工商核名:
首先,需要将拟设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名称提交到工商部门进行核名,确保名称的合法性和唯一性。
签字确认核名通知书:
工商部门核名通过后,需要签字确认核名通知书,这是后续办理流程的重要凭证。
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
持核名通知书等材料,向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申请,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行政许可。
递交相关材料:
根据要求,递交包括书面申请报告、拟任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工作场所及办公设施的使用证明、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等相关材料。
审核: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如果材料不完备,会告知申请机构予以补正。
实地考察:
工作人员可能会到现场对开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办公环境等进行实地考察,确保机构具备开展人力资源服务的基本条件。
发证:
如果审查通过并实地考察合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予以批准,并颁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如果不予批准,会说明理由。
后续手续:
领取执照副本(正本暂扣),并进行银行开户和税务局核税等后续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办理前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同时,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等业务,需要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在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因此,在办理人力资源许可证后,还需要根据业务需要办理相应的备案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