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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布点选择

发布日期:2024-06-13 15:19:47  浏览次数:189

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安装布点选择应遵循一定的规范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安全性。以下是基于参考文章提供的信息,对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布点选择的详细归纳:

1. 安装位置和方向

  • 上风侧原则:根据SH3063-1999《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可燃气体报警器宜布置在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释放源的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 距离要求
    • 在露天或半露天布置的设备区内,当检测点位于释放源的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时,可燃气体检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15m,有毒气体检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2m。
    • 当检测点位于释放源的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时,可燃气体检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5m,有毒气体检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宜小于1m。

2. 水平和垂直间距

  • 水平间距
    • 室外安装时,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有效覆盖水平平面半径宜为15m(即每隔15米安装一只,保护半径是7.5米)。
    • 封闭和半封闭的室内场所,每隔15m可设1台检测仪,且可燃气体报警器距任一释放源不宜大于7.5m。
  • 垂直间距
    • 检测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的检测器,其安装高度应距地坪(或楼地板)0.3∽0.6m。
    • 检测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的检测器,其安装高度宜高出释放源0.5∽2m。

3. 特殊场所的布点

  • 封闭或半封闭厂房:当可燃气体释放源处于封闭或半封闭厂房内时,应在释放源的上方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还应在厂房内高点易于积累可燃气体处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
  • 坑地及排污沟:使用或产生液化烃/或有毒气体的工艺装置,储运设施等可能积聚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的坑地及排污沟低处的地面上,宜设可燃气体报警器。
  • “死角”区域:易于积聚甲类气体、有毒气体的“死角”也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

4. 其他注意事项

  • 安全距离:有毒气体检测器与释放源的距离,室外不宜大于2m,室内不宜大于1m。
  • 防爆措施:安全型探头对布线管的密封性无特殊要求,隔爆型探头需对布线管采取符合规范要求的密封防爆措施,如使用防爆接线盒和防爆接头、弯头等。
  • 环境影响:报警器周围不得有对外表工作有影响的强电磁场(如大功率电机、变压器)。

通过遵循以上布点选择原则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可燃气体报警器在实际应用中发挥最大的效用,保障人员安全和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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